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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9 00:00:00

各处室,各系部,图书馆,培训中心:

    为做好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项目,力争有新的突破,提升学院的办学知名度。

    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科类、成果形式。

    七、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八、项目申请人须在2015年10月23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并在10月29日前参加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网上项目申报工作。

    九、各系部要认真把好关,悉心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项目指标报送申报材料:应用英语系1项;商务英语系1项;东语系和旅游系1项;西语系和社科部1项;公共教学部 1项。项目申请指标尽量向从未申报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具有良好教科研潜能的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职工倾斜。

    十、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6年1月。

    联系人:符长青、黄碧娜   

    联系电话:6329687、13518889688、15120717373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33号)

    2.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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