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至28日上课(班)。其中,4月27日(星期六)补4月29日(星期一)的课(含晚上),4月28日(星期日)补4月30日(星期二)的课。4月28日晚不上课(晚修),5月1日晚正常晚修。
二、节假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节假日。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