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和科学管理,我院现面向海南省招聘兼职法律顾问。
一、岗位及人数
兼职法律顾问1名。
二、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院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2.为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学院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代理学院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4.参与处理学院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院的重大纠纷及学院对外谈判;
5.为学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6.协助学院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其他与学院相关的法律事务。
具体职责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备专业法律服务资质。
2.熟悉高等教育管理活动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能独立起草、审核各类合同或相关规章制度。
3.从事律师执业工作3年以上,在高职院校担任过法律顾问者优先。
四、工作时间及方式
每周到校坐班一天,其余时间通过办公软件或邮件、电话咨询。
五、聘期及待遇
首聘期1年,期满考核续聘。待遇面谈。
联系人:于洋 电话:18689880430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