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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印发《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00

各部门:

现将《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电梯运行管理规程》、《有关人员职责》、《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修保养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专用钥匙的使用管理规定》、《紧急援救方法》、《乘坐升降电梯安全须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6年68



附件1

 

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梯运行安全管理,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坚决杜绝人为性和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电梯运行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高学院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梯运行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事故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生命的危害和经济的损失,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行政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后勤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三、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任一师生员工接到乘客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24小时值班保安室或后勤办公室。24小时值班保安室或后勤办公室应当如实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并第一时间通知电梯管理人员救援。

2.24小时值班保安室在接报困人事件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告知后勤处电梯管理人员或相关领导,请求立即派人前往救援。

3.后勤处电梯管理人员或相关领导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尤其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情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

4.电梯安全管理相关领导或电梯管理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施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前来救援及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保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若电梯维保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同意。

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智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学院医护人员到场同时报120,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被困者救出后,现场相关领导或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情况。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8.被困者救出后,后勤处应立即请电梯维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正常运行。

9.电梯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电梯管理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10.电梯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