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为正常公休,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5月2日晚照常进行晚修。
二、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汛期和“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值班的同志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信息联系通畅;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2016劳动节放假期间值班表(另行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