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关于印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并在2016年1月18日之前将学习情况(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科研设备处,其电子版(系部名称+“五不准”学习情况)发送至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
联系人:符长青63299687、13518889688
附件: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