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5年第一季度已过去,根据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院务内容每季度需公开一次。请各部门参照《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海外职院〔2014〕127号)》中信息公开的内容,将尚未公开过的纸质版材料(复印件加盖部门印章)于4月10日前,送交到学院办公室石慧(综合楼604房)处。现已将《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与《院务公开栏十项主要内容》挂在学院临时私人空间第二区“学院办公室”文件夹的“院务公开”子文件夹里,请各部门及时查阅,并遵照要求按时完成院务公开材料的报送。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