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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力争有新的突破,提升学院的办学知名度。
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六、要以教育教学研究为主,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徒制等方面的研究,且要兼顾不同成果形式。
七、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八、项目申请人须在2015年3月11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并在3月18日前参加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网上项目申报工作。
九、各系部要认真把好关,悉心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项目指标报送申报材料:应用英语系1项;商务英语系1项;东语系和旅游系1项;西语系和社科部1项;公共教学部 1项。
十、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4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5年1月。
联系人:符长青、黄碧娜
联系电话:6329687、13518889688、15120717373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号)
2.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
3.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