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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09 00:00:00

各处室,各系(部),培训中心,图书馆:

    经学院同意,现将《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附件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海南省公安厅、教育厅[1996]6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校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学院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量化细则。

校警职责、纪律要求

(一)校警职责

1.严格执行学院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服从管理, 听从指挥,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校警工作职责。

2.服从工作调配,端正工作态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语言文明,热情大方,注重仪表,团结同志,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观念。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

4.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喝酒,不擅自脱岗、串岗。

5.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全天候巡查制度,尤其是午休、晚自习和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巡查,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纠纷;阻止不明身份人员及校外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6.阻止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学区影响教学;对确实需要进校的外来人员,要认真询问,查验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园;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进出校园。

7.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校园内发放宣传材料,阻止校外车辆在大门口乱停乱放,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8.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安全预防工作,发现校内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院办汇报,负责应对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9.配合学院管理部门做好学生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内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

10.接受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与考评。因履行职责不力而造成的损失与影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1.配合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做好考试、集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纪律要求

1.值班校警形象要求:着装整洁、精神振作

2.校警礼仪要求: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语言客气、态度和蔼

3.校警工作原则:细心、文明、机警、守纪

4.校警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二、管理制度

(一)严格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管理

1.未经学院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禁止可疑人员、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入学院,必须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院教育教学有序进行。不经同意,谢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推销、宣传产品、收购物品。

2.凡外来人员要求进入校园的,校警必须问清来访事由及对象,及时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经查实征得同意,来访者凭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在校警处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才允许进校。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校警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校警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3.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禁止送货人员、校内临时日工、施工人员、维修人员进入校园,相关部门必须向校警提供有关人员的车辆类型、车牌号、人数。

4.外来车辆凭车辆出入证进入校园,校警要观察车内情况,并提醒车主在校园内慢速安全行驶、禁鸣,并按指定位置停放。离校时校警要观察车内情况,发现车内有异常要提出检查。违者暂不许离校,经报告学院领导批准后才放行。

5.校警要识认学院教职员工,能牢记教职员工的车辆及号码。

6.重大活动(如学生毕业离校、新生报到、开学和学期结束、大型活动等)另外做统一规定。

(二)严格校门秩序管理

1.不擅自离岗、串岗,绝对不允许出现缺岗、误岗、脱岗现象。因有事须提前请假,待领导批准后,请假才有效,否则在值班当旷工处理。

2.在上放学人流高峰期必须开放大门,其他时间开小门,不得随意敞开大门。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3.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期,校警必须站在校门的旁边,维护秩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引导学生靠右行走。发现学生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要立即教育学生。

4.禁止在学院门口乱停放车辆,上学、放学期间,确保校门畅通。校警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5.严禁在校门前及附近设流动摊点贩卖物品,严禁在校内、校门周围墙壁、电线杆上张贴广告、宣传单。

6.无关人员不得在校警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校警。

7.外来人员、车辆若不服从校警的管理,校警必须立即向学院领导反映,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拨打110报警处理。

(三)严格物品出入校门管理

1.执行物品进出校门查验制度,凡是携带可疑或大宗物品,必须凭有关部门证明或请示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才放行。

2.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3.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教职工携带贵重物品进出校门要主动向校警说明情况。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要查问,了解清楚情况,记录备查。

4.校警不负责转交、保存师生个人物品,由此产生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严格校门卫生内务管理

1.室内外物品整齐有序,不乱堆乱放。

2.保持校警室、校门附近的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乱扔烟头。值早班的校警要搞好校警室、校门附近的清洁卫生。发现有垃圾,值班校警有责任及时清理。

3.有责任教育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扔垃圾。

(五)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1.实行校警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巡逻校警需携带执勤装备,夜间巡逻必须携带手电、对讲机、警棍等装备。

2.加强教学区巡查,并记录在巡查记录本上。

3.做好校园内师生车辆的停放管理和守护工作。

4.校警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上课期间、午休、课外活动、教师下班后、晚自习这五个时间段。校警要轮流到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巡逻,及时制止、处理校内一切纠纷,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发现陌生人、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及时处置,重要情况要向领导汇报。

校警工作量化细则

校警实行计分及扣除工资的量化管理,每人每学年总分为10分,扣满3分者作旷工一天处理,不得参加学院年终优秀工作者评选;扣满6分以上(含6分)扣发全年绩效;扣满10分者将调离校警岗位或辞退,具体实施如下:

1.值班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齐者,每次扣1分。

2.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不办理正常交接班手续,不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信息者,每次扣1分。

3.值班期间做与校警职责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

4.不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和学院会议者,一次扣3分。

5.值班(巡逻)校警应坚守岗位,认真巡查校园,每班不少于3次校园巡查,不坚守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3分。

6.上班迟到、早退、离岗、串岗、打瞌睡,每次扣3分。

7.在值班期间有校外寻绊滋事青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值班校警每人扣3分。

8.遇突发事件发生,值班(巡逻)校警没有及时到达现场或不维护秩序、处理事件,一次扣3分。

9.不服从或未完成学院临时性工作,一次扣6分。

10.因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院公共财产损失,一次扣6分。

11.发生突发事件不服从指挥,未及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参加执勤工作,一次扣10分,并予调离岗位或辞退。

12.及时制止校内打架斗殴事件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者,奖励200元。

13.勇于制止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发现抓住小偷者,奖励200元。

14.协助公安部门抓到在逃罪犯者,奖励500元。

15.认真履行职责,全年无迟到、无早退、违纪扣分为零者,一次性给予奖励500元,同时作为学院各项考评中重要依据予以优先推荐。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机制

1.每天24小时由保卫主管人员进行不定时检查。

2.监督组进行突击检查。

3.设立举报电话,师生、来访人员随时举报监督。

4.定期集中业务培训学习。

本管理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