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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2 00:00:00

各处室,各系部,图书馆,培训中心:

    为做好201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310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申报,力争有新的突破,提升学院的办学知名度。  

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五、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六、要以教育教学研究为主,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且要兼顾不同成果形式;

七、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八、项目申请人须在20131010之前将纸质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学院科研设备处,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sbc88@163.com,并在1018日前参加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网上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九、各系部要认真把好关,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项目指标报送申报材料(应用英语系1项;商务英语系1项;东语系和旅游系1项;西语系和社科部1项;公共教学部 1项);  

十、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41月。

联系人:符长青、黄碧娜   

联系电话:1351888968815120717373

 

附件: 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3101号)

         2.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2013版)

(附件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hnflvc.com/科研设备处/文件下载”下载或从“http://www.hngjc.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