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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结题报销的有关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16 00:00:00

各处室、系部:

为了健全科研课题结题项目的报销,以便于科研和财务工作的管理,现将报销手续规定如下:一、发票后的签名由原来的项目负责人和科研设备处负责人签名,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科研设备处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名;二、发票上付款单位名称应为学院的名称即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三、发票的付款时间务必是在立项之后,结题之前; 四、项目报销严格按照项目申请和项目批准的支出科目经费预算执行报账。

学院办公室     科研设备处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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