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院实际,现将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8日晚不上晚修。
二、4月28日(星期六)上课上班。30日(星期一)白天的功课调至28日,30日晚的功课调至27日晚。
三、未按进度完成“校园开放日”筹备工作任务的部门,在假日期间须安排加班,确保开放日活动顺利举行。请有关部门于4月29日前将加班计划报人事处备案。
四、学生工作部门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假日。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整理发布:wu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