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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9 00:00:00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各中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课题成果的管理,做好我省教育科学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确保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同意,我厅决定建立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识渊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教育科学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教科研第一线,综合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全省科研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推荐时要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学科、领域)分布和年龄、性别结构。

(二)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填写“主要学术成就”应简明扼要;填写“获奖成果”要写明所获奖种、等级、项目名称等;填写“发表论著情况”应列出近三年发表的专著或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

三、推荐程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出入库专家的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四、名额分配

海口5-8   儋州、三亚2-3   其他市县1-2

高校5   厅直学校1-2  职教集团1-2

教育厅有关处室5

申请入库的专家须认真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各单位统一收齐后进行审核,并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汇总表”,于920日前,将两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407室(海口市流芳路16

联系人: 符         联系电话:3667682(办)

  编:571100        邮箱:HNKT08@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汇总表

    主题词:教育  课题  评审  专家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8月4印发

    校对:吴海虹  打印:封君丹                 (共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