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各中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课题成果的管理,做好我省教育科学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确保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同意,我厅决定建立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识渊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教育科学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教科研第一线,综合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全省科研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推荐时要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学科、领域)分布和年龄、性别结构。
(二)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填写“主要学术成就”应简明扼要;填写“获奖成果”要写明所获奖种、等级、项目名称等;填写“发表论著情况”应列出近三年发表的专著或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
三、推荐程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出入库专家的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四、名额分配
海口5-8人 儋州、三亚2-3人 其他市县1-2人
高校5人 厅直学校1-2人 职教集团1-2人
教育厅有关处室5人
申请入库的专家须认真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各单位统一收齐后进行审核,并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汇总表”,于9月20日前,将两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407室(海口市流芳路16号)。
联系人: 符 明 联系电话:3667682(办)
邮 编:571100 邮箱:HNKT08@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汇总表
主题词:教育 课题 评审 专家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8月4日印发
校对:吴海虹 打印:封君丹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