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学院决定: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2日晚正常晚修。各部门要根据岗位职能,妥善安排好安全管理等工作。
学院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