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学院决定: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课(班);2日补授4日(星期一)功课,2日晚不上课,5日晚正常晚修。
学院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