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春节期间我院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以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喜庆、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放部位
1、易燃易爆场所、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餐厅、运动场、篮球排球场、停车场、草坪、商业网点、建筑工地、教学楼及其它校园重点防火部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家属区各住户室内、阳台、窗户、楼道、屋顶处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建议
1、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
2、不要购买、燃放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3、广大师生员工烟花爆竹的选定的原则为:一是单发产品装药量不宜过高;二是燃放的安全半径不宜过大;三是不宜带有燃烧效果;四是升空类、吐珠类烟花要严格控制。
4、14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有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严禁在校内销售烟花爆竹。
2、禁止向房屋窗内燃放烟花爆竹。
3、禁止用烟花爆竹开展对抗等游戏。
4、禁止用烟花爆竹攻击公共设施、行人。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整理发布:wuhao